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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二中荣获“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的称号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又添新翼

 

  

长丰二中一直秉承“质量立校、和谐育人”的理念,始终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校长邓发之的积极倡导下,我校在20086月份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又于1029-112日组织人员到马鞍山参加由“中小学心理健康杂志社”和“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主办的“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第二届年会,在本届年会上由于我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成果和影响,荣幸的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的称号。代表我校参加会议的政教处主任夏卫兵和郑书玉老师与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层次学校的近400名专家、学者及心理辅导教师围绕培养学生健康心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主题,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研究、医教结合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法、学生同伴互助心理辅导模式的探讨、中学常规心理课操作法工作坊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沟通,充分了解了当前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形势。

    会上,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的浙江湖州十二中、马鞍山十一中、上海一中及江苏苏州中学等单位介绍了他们的成功经验,经验人员提高了我们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信心;安师大教育科学院院长姚本先的理论阐述、贵州省贵阳十一中学袁章奎老师的心理辅导演示给我们提供了借鉴,让我们学习到了许多方法,这些都将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添动力,促使我们幼小的翅膀能早日翱翔。令人可喜的是:会上,我校获得了“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的称号,夏卫兵主任、郑书玉老师还被聘为该机构的常务理事,“雄关漫漫真如铁”,我们相信长丰二中心理健康教育这朵美丽的鲜花在老师们的辛勤培育下,必然会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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